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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案
发布人:myw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案件名称:王云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王云;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19年1月16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马桥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对王云开设在海宁市马桥街道柏士村柏士花苑二区135号的兰州拉面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2名工作人员正在从事餐饮服务工作,均能出示健康证,经营场所面积约30平方米,但未能提供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未按规定取得登记证的,限期补办,处二百元罚款”。之规定,责令改正,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200元,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海宁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