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禧月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食品经营案
发布人:myw发布时间:2020-04-16 08:29:35
案件名称:海宁禧月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食品经营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海宁禧月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俞佳倩;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于2018年初起为产妇制作供应餐食,产妇就餐费用包含在月子套餐内,未单独收费,故违法所得无法查实。现场发现的5盒未开封的超过保质期的“海嶺”牌白玉豆腐系他人暂存于当事人厨房冰箱内未取走,当事人未及时清理该豆腐。上述豆腐非当事人所有,不用于供应产妇的餐食,并已于1月17日现场全部作销毁处理。;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食品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一、警告;
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