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曝光台
海宁市盐官镇新食街酒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发布人:myw发布时间:2020-06-01 08:19:45
案件名称:海宁市盐官镇新食街酒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海宁市盐官镇新食街酒店;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 2020年04月02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327号,店名为海宁市盐官镇***酒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在厨房的调味台上发现一壶已开封调味品,食品名称:家乐牌黑胡椒汁调味品,净含量:2.3千克,生产商: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壶内余量为六分之一壶。生产日期:2019年05月15日,保质期:10个月。另外,在厨房的配菜台上发现一包牛柳,食品名称:新黑椒牛柳,净含量:1千克,苏州莎非食品有限公司监制,苏州黄桥美美洋食品加工的,生产日期:2017年06月08日,保质期:12个月,上述新黑椒牛柳未拆封。执法人员对上述一壶已开封黑胡椒汁调味品和一包新黑椒牛柳采取扣押强制措施,经营面积120平方米。当事人提供点菜单但未建立账册,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一、 没收一壶黑胡椒汁调味品(六分之一余量)和一包新黑椒牛柳;
二、罚款人民币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