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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海昌育成点心店涉嫌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案
发布人:myw发布时间:2020-05-19 08:22:37
案件名称:海宁市海昌育成点心店涉嫌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海宁市海昌育成点心店;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从市场上购进“唯加”牌咖喱粉(标示生产日期2015年07月28日,保质期十八个月,净含量500克)1包,用于做咖喱牛肉汤和咖喱牛杂汤。2020年3月28日因监督检查案发,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在其经营场所厨房货架上发现上述“唯加”牌咖喱粉1包(已拆封),现扣留在案。因咖喱粉购进时间较长,购物凭证已经遗失,且当事人未建账,故可查实货值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另查明,当事人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存在后厨卫生情况差,下水道堵塞有积水,揉面机器上面渣和灰尘堆积,煎饺区地面和墙面上油污、食物残渣较多,垃圾桶未加盖,冰箱内食品生熟混放的情况。经查,当事人食品经营面积30平方米。;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已拆封“唯加”牌咖喱粉1包;
二、罚款人民币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