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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吉**餐饮有限公司海洲分公司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案
发布人:hn发布时间:2017-07-15 14:55:2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市监处字〔2017〕293号;
      案件名称:海宁***餐饮有限公司海洲分公司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海宁***餐饮有限公司海洲分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陈**;
      主要违法事实: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17年1月18日起租用海宁银泰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擅自从事牛肉火锅经营活动,2017年4月1日被现场查获,至案发,当事人已无证提供餐饮服务38次,违法经营额4706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一、 没收违法所得7406元;
二、罚款人民币500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