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课目录 ★
01 |
规范原料控制 |
02 |
加工食品品种的要求 |
03 |
禁用食品原料及食品品种 |
04 |
慎用食品原料及食品品种 |
05 |
其他情形 |
01 规范原料控制
严格落实,采购、贮藏和当天使用完湿米粉河粉的要求。
严格落实,泡制黑木耳要当天使用完的要求。
严格规范,禽蛋类原材料的加工制作,确保禽蛋在加工制作前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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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加工食品品种的要求
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或订购生食类、冷食类。不含水果、腌菜,简单配置调味品的食品。
不得制售或订购掉花蛋糕、三明治以及制作以生鸡蛋为原料,且不经加热处理的沙拉食品。
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野生毒蕈、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校外集体配餐:不得配送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冷加工糕点。
03 禁用食品原料及食品品种
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和销售含铝膨松剂、人工着色剂以及含铝面制品,含人工着色剂的肉制品和调味品。
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
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不得使用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的食品添加剂。
不外购散装馅料,烧卤熟食,尽量采购新鲜肉制品。
少使用冷冻肉制品、油炸食品以及香肠、火腿、肉丸等加工肉制品等。
非寄宿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寄宿中小学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学校应建立可售卖品类清单,并严格执行。
04 慎用食品原料及食品品种
慎用贝类,易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动物内脏器官。猪肺、猪肝、猪心、鲨鱼肝。
易引起组胺中毒的青皮红肉的海产鱼类。鲐鱼、
青条鱼、秋刀鱼,金枪鱼,沙丁鱼。
易引起雪卡霉素中毒的野生珊瑚鱼类。老虎斑,东星斑、苏梅的。
容易产生过敏的原料。慎供,豆浆。
不易煮熟蒸透的食品。整鸡、整鸭、较大的肉块。
需特别注意操作卫生存放温度和存放时间的食品。熟肉制品,沙律,鲜奶制品,现榨果汁。
直接入口的生食海产品。如海蜇、海带、海产、贝类、生蚝、深海鱼。
05 其他情形
其他情形具体参照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深圳市学校集体用餐,禁、慎用食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