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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村分局查获一起混入异物食品案
发布人:myw发布时间:2020-11-16 12:39:19

近期,杭州的苏先生便利店中购买了一碗黑米粥,还没打开来喝就发现粥里有个虫子。苏先生查看标签后发现黑米粥是海宁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根据食品标签上的厂址进行了举报。

接到举报后,许村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其他黑米粥中存在异物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过程控制不严的问题。经过进一步核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在今年上半年就因未按规定执行生产过程控制,被予以警告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但是在本次检查中该公司再次出现相同违法行为,分局当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对其生产的黑米粥内混入异物并案处罚。

案件发生后,分局迅速开展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检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问题,筑牢食品安全防御墙,杜绝食品安全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人人都应当争做食品安全的监督员,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请做好以下几点:一、认真观察商品标签,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详细的厂名厂址和联系方式,远离“三无产品”。二、注意产品内部是否存在异物,是否有食物变质问题,确保食物的卫生安全。三、购买到存在问题的食品,保留购物小票或者第一时间拍下问题食品,留存好证据,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许村分局  徐偲恒  戴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