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长安镇顾**面店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案
发布人:bd001发布时间:2017-09-03 11:53:39
2017年6月27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安分局执法人员对长安镇顾**面店检查并提取了相关证据。经查明: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顾虎松、朱娟芬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其中顾虎松、朱娟芬在面店主要负责烧面、洗菜、洗碗等工作。另查实当事人经营场所房屋状况为所在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40平方米。);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3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