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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马桥街道程中华饭店涉嫌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案
发布人:myw发布时间:2022-01-03 09:57:16
 案件名称:海宁市马桥街道程中华饭店涉嫌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海宁市马桥街道程中华饭店;
     主要违法事实:一、处罚决定书文号:海市监处罚〔2021〕1504号
二、当事人:海宁市马桥街道程中华饭店
三、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美团上销售冷食类食品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之规定,已构成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的违法行为。
四、处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或者入网食品生产者超过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五、处罚内容:一、没收违法所得235.82元;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