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宴是我国传统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农村百姓“幸福感”的重要指标。海宁从2015年开始试点规范化家宴中心建设,从场所、人员、物资三方面着手,逐步实现了农村家宴的业态升级和产业化发展。截止到目前,海宁已建成109个规范化农村家宴中心,有1834名家宴厨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家宴合同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局联合海宁市乡厨协会发布了海宁市农村家宴服务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共5个方面15项条款,对家宴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承办形式、订餐内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作了设定。一是明确家宴订餐全流程。合同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承办形式、菜单内容、宴席餐标和费用结算方式,确保家宴订餐流程有据可依。二是明确家宴厨师应持有“一照两证”。合同要求家宴厨师应有营业执照、家宴厨师培训合格证、健康证才可承接服务,加强了家宴厨师对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有效保障宴席安全。三是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具体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划分违约责任界限,减少履约过程中的模糊空间,若在履约中发生争议,也鼓励双方首先协商解决,避免矛盾产生、扩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农村家宴长效管理,推进农村家宴服务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培育农村家宴产业发展。(市场合同科 刘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