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嘉兴市首份农村家宴服务合同范本在海宁丁桥的金牌乡厨傅师傅家中完成签订,海宁农村家宴规范化经营再上新台阶。
海宁市农村家宴服务合同范本共5个方面15项条款,对家宴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承办形式、订餐内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作了设定。明确家宴订餐全流程,要求家宴厨师应持有“一照两证”,细化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约定家宴举办方有权要求承办乡厨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按量提供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宴席,委托厨师或自己做好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报备工作。如经卫生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因承办乡厨所制作家宴质量问题而造成聚餐人员食物中毒事件的,承办乡厨按规定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承办乡厨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家宴厨师合格证、健康证,且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操作和食品安全、场所卫生的标准。严禁提供腐败变质的食材、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所有食材、食品到货时,由家宴举办方进行清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