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餐饮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夏季温度高、湿度大,微生物易于生长繁殖,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物中毒易发、突发、高发。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警提示:注意饮食安全,谨防夏季食物中毒。
一、 食品经营者注意事项
1、严把食品经营关。严格按照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餐饮服务,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禁止生产销售河豚鱼等违禁水产品。
2、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购买食品时,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或超市,应注意查验相关检验检疫报告等证明材料,并索取购货凭证。
3、严把从业人员卫生关。从业人员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衣服,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要再洗手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4、严把食品加工制作关。加工制作餐饮食品时,做到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加工制作的工具要进行区分,并做到分类定点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做好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定期检查冷藏、冷冻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置的冷藏、冷冻温度符合要求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5、严把食品存放关。剩饭、剩菜要及时放置冰柜内冷藏保存,最好用保鲜膜包好,以防食物在冰柜内交叉污染;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
6、严把高风险食品制作关。加工制作凉菜、生食海产品、卤肉卤菜等高风险食品时,应在专间操作,确保原料卫生新鲜,使用净化后的水接触成品,严格控制加工环境、工具容器和餐用具的洁净,环境温度严格控制在25℃以下。
7、严把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关。承接“谢师宴”、“升学宴”等群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做到不超范围、超接待能力经营。尽量不制售高风险食品,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二、广大消费者注意事项
要正确烹调、烧熟煮透食用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食品;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熟卤肉、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吃生的或未经彻底加热的食物,不喝生水、不吃生的蔬菜,鱼、虾、蟹、螺等肉禽和水产品要彻底煮熟才能进食。
在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效证照、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在无证摊贩、无证大排档等场所就餐。注意饮食卫生,餐前应洗手,倡导使用公筷及分餐制。就餐前应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网上订餐时,要注意查看第三方平台是否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信息公示,并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勿长时间存放;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要妥善处理。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消费票据及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以便及时调查处理。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