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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洲优**酒家经营过期原料制作食物被处罚
发布人:hn发布时间:2017-03-10 11:43:50
      海洲优**酒家(海洲梅园路*号)于2016年初购进一瓶七彩代可可脂糖(彩针,生产日期:2015年8月29日,保质期:12个月),用于制作菜肴时添加至名为“蜂窝玉米”的菜中,后存放于厨房操作台调味品架上,2016年11月8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海洲优**酒家厨房内调味品货架上发现一瓶开封的七彩代可可脂糖(彩针)已超过保质期。对于海洲优**酒家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其罚款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