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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村世纪**饭店未履行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被处罚
发布人:hn
发布时间:2017-03-10 12:01:45
许村世纪**饭店(许村镇建设路*号)于2016年12月5日因进购的食材无索证索票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被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2016年12月14日,执法人员再次发现
许村世纪**饭店采购的食材无索证索票记录,
执法人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其罚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