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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花大**酒店经营过期食材制作食物被处罚
发布人:hn发布时间:2017-03-10 12:21:16
      2016年8月25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袁花大**酒店(袁花镇南街路*号)厨房间货架上发现标称“宣城市谷雨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锅巴3包,生产日期2015年7月10日,保质期10个月;标称“宁波新紫云堂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云堂雪菜王2包,生产日期2015年5月4日,保质期12个月;标称“重庆胖子天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炒龙虾调料5包,另有1包已拆封,生产日期2015年4月14日,保质期15个月,均已过期。水晶锅巴用于制作锅巴小炒,紫云堂雪菜王是推销人员放在该店内用于试菜,炒龙虾调料是用于制作香辣龙虾。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没收其违法所得,对其罚款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