硖石:
硖石市场监管所根据《海宁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市局相关会议精神,为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对辖区内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区、水月亭大桥食品批发单位聚集区等重点区域进行食品专项整治,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硖石所对相关重点区域食品经营单位的假冒、销售伪劣食品、“山寨”食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硖石所共计立案调查9起,查处食品
批发经营单位3家,农贸市场经营户5家,网络食品经营单位1家,涉案案值达2万余元,罚没金额共计12.27万元。硖石所在专项整治过程中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模式,从提高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相关意识出发,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接下来,硖石所将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保障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马桥: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马桥市场监管所根据市局专项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迅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强化意识。在开展整治行动前,全所上下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市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学习《海宁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及细则。
二是强化排查。截至目前,此次专项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副食品店、超市、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共计22家。重点检查各类侵权“山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同时对经营单位的两证一照、进货台账记录进行详细检查。检查过程中实时与科室、其他执法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及时互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作用。
三是强化执法。目前,马桥所已立案调查5起,查处副食品经营单位2家、餐饮单位3家,主要涉及销售过期食品、无索证索票记录、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从事餐饮服务、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工作人员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等问题。
四是强化宣传。要进一步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关键还在于提升经营者自身主体责任意识。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户们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现场指导其完善进货台账记录、把好食品查验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