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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都世纪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案
发布人:cy001发布时间:2019-01-16 15:56:15
案件名称:浙江京都世纪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浙江京都世纪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尤小刚;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经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为公司员工提供餐食,自2018年7月起,当事人委托上海佳湘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承包合同期限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2018年9月底双方解除合同),为公司员工供餐。2018年9月19日,执法人员在食堂操作台调味品托盘内发现一瓶已开封的食品添加剂橙黄,产品标称主要成分为日落黄和胭脂红,用途为糕点上彩,食堂工作人员使用上述添加剂进行红烧肉菜肴的烹饪,供当事人公司员工食用。当事人无法提供食堂全部的菜单,且餐费的结算方式也难以计算红烧肉这一菜肴的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现场查获一瓶橙黄(已开封)无购入凭证,根据上海佳湘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李佳良陈述该添加剂货值约10元左右。因红烧肉菜肴的货值金额无法计算,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食品添加剂橙黄一瓶(已开封);二、罚款人民币50000元,上缴国库。